上半年苏州市累计回收废电池0.24万吨

    7月1日,备受关注的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该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环节作了进一步规范。昨天(7月2日),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今年底,我市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将达到40%以上。

    随着铅蓄电池在汽车、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等领域广泛应用,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备受关注。在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中,铅酸蓄电池榜上有名。记者了解到,我市虽有正规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企业,可将废旧电池集中起来,再送到有资质进行废旧铅酸电池处理的回收企业,但是,大多数市民将电池随意变卖、丢弃,流入废品收购站,这些废电池往往得不到合规处置。

    条例规定,对废旧蓄电池应按照固体废物依法管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生态环境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、非法拆解铅蓄电池和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,并督促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回收体系,确保今年底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%以上。

    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,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750万辆,报废电池是潜在污染源。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条例的正式施行,使苏州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理有了规范指引和刚性约束,将逐步规范社会源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及处置利用,有效防止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处置利用过程的环境污染。据悉,我市于2019年启动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,明确4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作为集中收集试点单位,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点、机动车4S店、维修点等设立收集网点79个。今年上半年,我市累计回收废铅酸蓄电池0.24万吨,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、再利用。